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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

来源:挚奥数据 时间:2023-10-24 作者:挚奥数据 浏览量: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

HJ92022

说明: https://www.cqdagl.com/data/25/80d105d7-51e1-4085-8a76-f34e790caf2e.002.png 代替HJ/T9—95

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

Descriptiondetailedregulationsforecologicalandenvironmentalarchives

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,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。

2022-03-09发布2022-03-15实施

生态环境部发布


目次

前言ii

1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

2文件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

3定义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

4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2

5文字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2

6格式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2

7据库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3

8息源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5

9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6

前言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档案著录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

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标识符号、著录用文字、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、目录数据库、著录信息源以及著录项目细则。

本标准是对《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》(HJ/T995)的修订。

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,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:

——标准名称调整为《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》;

——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、术语和定义;

——修改调整了著录标识符号、著录项目与格式等;

——增加了目录数据库相关内容。

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》HJ/T995废止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苏州大学。

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239日批准。

本标准自2022315日起实施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

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

1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标识符号、著录用文字、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、目录数据库、著录信息源以及著录项目细则。

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著录,可用于建立生态环境档案的检索系统。

2规范性引用文件

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。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标准。

GB/T3860文献主题标引规则

GB/T7408数据式信交换日示法

HJ/T7中国档案分类法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

3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3.13.1

生态案ecologicalandenvironmentalarchives

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对国家、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、应当归档保存

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。

3.23.2

著录description

在编制档案检索工具时,按一定的规则对生态环境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、选择和记录的过程。

3.33.3

著录目descriptionitem

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。

3.43.4

条目entry

组成档案目录的单元,是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所作的一条记录,它由著录项目组成,是著录的

结果。

3.53.5

著录式descriptionformat

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。

3.63.6

档案录archivescatalog

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的汇集,是档案管理、检索和报道的工具。

4著录标识符号

著录标识符号规定如下:

a=并列题名;

b:置于说明题名文字之前;

c;用于分隔两个以上责任者项、文件编号、主题词关键词项等,也用于题名项、内容提要等项中呈平行关系的词语之间;

d+用于正本与附件、附件与附件、多种稿本之间的连接;

e[]置于自拟著录内容两端;

f()置于解释或补充说明内容的两端,如责任者所属机构名称、责任者真实姓名、责任者职务、中国责任者时代、外国责任者国别及姓名原文等;

g?用于不能确定的著录内容;

h–用于承接上下文、起始与终止时间,以及档号构成要素、电子文档号、缩微号各层次之间的连接;

i□表示一个残缺的、无法辨识的文字,超过三个文字的用三个“□”表示。

5著录用文字

5.1著录用汉字应当使用规范化的简化汉字,外文与少数民族文字应当依照其文字规则书写。

5.2人名、地名、图形、符号应当按原文照实著录,无法照实著录的可改为其他形式的相应内容,并加“[]”标识符号。

5.3著录项目中各种编号、代号、时间、数量中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。

6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

6.1著录项目

6.1.1题名与责任者项a案卷题名;b)文件题名;c责任者;

d机构名称;

e文件编号。

6.1.2稿本与文种项

a稿本;

b文种。

6.1.3利用控制与保管期限项

a密级;

b保密期限;

c公开属性;d控制标识;e保管期限。

6.1.4时间项

a日期;

b起止日期。

6.1.5载体类型及形态项

a载体类型;

b总页数页数

c件数;

d载体数量;e载体单位;f)载体规格。

6.1.6备注项

6.1.7标准编号及有关记载项

6.1.8提要项

6.1.9排检与编号项

a分类号;

b档案馆代号;

c档号;

d电子文档号;

e缩微号;

f主题词或关键词。

6.2著录格式

生态环境档案的著录格式,以“卷”为单位整理的,分为案卷级目录著录格式与卷内文件级目录著录格式;以“件”为单位整理的,为归档文件目录著录格式。

7目录数据库

7.1一般要求

7.1.1以“卷”为单位整理的档案,应当建立案卷级目录数据库、卷内文件级目录数据库;以“件”为单位整理的档案,应当建立归档文件目录数据库;

7.1.2为满足生态环境档案管理需要,应当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结构化关系型机读目录数据库,且目录数据库应当具有可扩展性。

7.2数据库结构

7.2.1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

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见表1

1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

序号

著录项目

字段名

字段类型

字段长度

约束性

1

档号

DH

字符型

40

必选

2

案卷题名

AJTM

字符型

200

必选

3

总页数

YS

数值型

/

必选

4

保管期限

BGQX

字符型

4

必选

5

备注

BZ

字符型

80

可选

6

起止日期

QZRQ

日期型

20

必选

7

载体类型

ZTLX

字符型

20

可选

8

件数

JS

数值型

/

必选

9

载体单位

ZTDW

字符型

4

可选

10

密级

MJ

字符型

20

可选

11

主题词或关键词

ZTCHGJC

字符型

40

可选

12

档案馆(室)代号

DAGSDH

字符型

10

可选

7.2.2卷内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

卷内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见表2

表2卷内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

序号

著录项目

字段名

字段类型

字段长度

约束性

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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