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有哪些?
来源:挚奥数据
时间:2024-08-28
作者:挚奥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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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
①发现有同名异人、张冠李戴的,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,应清理出来。②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、资料,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。③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,比较重要的证件、文章等,组织不需要保存的,退给本人。④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,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;
2.审查材料是否齐全、完整
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、调查报告、上级批复、主要证明材料、本人的交待等。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(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)、调查报告、上级批复、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。上述材料,属于成套的,必须齐全;每份归档材料,必须完整。对头尾不清、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,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,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,不能归档。
3.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
②审查结论、处分决定、组织鉴定、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,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。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、批注时间和文号。④出国、出境审批表,须注明出去的任务、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。⑤凡不符合归档要求,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,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;
4.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,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,不能归人干部档案,应交有关组织处理;
5.鉴别时,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,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。